因為不想朋友以為我忘不了,放不下,
但確實有點感觸,
還是控制不了手指在鍵盤上的動作。
三年了。
時間回倒三年前,
開始的一幕是深夜坐在公園一角的情侶,
然後是狠狠傷盡人心的電話,
最後故事以一封用「對不起」為第一句的電郵結束。
很多人說時間可讓人忘記一切,
但,我要大聲的告訴所有人,
「這.是.騙.人.的!」
除非如電視老土劇情-失憶,才有這個機會吧?
時間並不會讓人忘記,
而是讓人擴闊自己的眼光,
得悉人並不只有「愛情」這個課題需要學習,
得悉愛與被愛、珍惜、體諒、容忍是一門甚麼的學問。
好友問我「忘記了嗎?」
連媽媽都抱著懷疑的態度,
我承認我從來沒有忘記過那些經歷,
正如我也忘不了那些埋藏在我最深處、不是人人能觸及的片段一樣,
忘記,只是一個騙人的華麗詞語,
終究,人是需要積極面對所有經歷,
這樣才不枉過呢!
今天回首看著三年的荒旦生活,
才發現這三年裡我沒有如以前般展現自己的生活方式,
不是因為不再喜歡這樣做,
只因一連串的不穩定,
重複又重複的眼淚,
重複又重複的劇情,
我確實是悲情人物的重要一員,
但願『那個人』已經出現...
確實,不想再重蹈覆轍了,
確實,不想不停地做偉大人物,
因為,這樣太累了。
小a加油~撐撐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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